医疗保险

Medical Insurance

2010版《药品目录》政策摘要

时间: 2011-03-05
来源: 浙江衢化医院
点击: 5004

     根据衢市人劳险[2010]209号文件精神,2010版《药品目录》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,原《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》2005版同时废止。
    参保人员因病使用《药品目录》中的乙类药品,其费用先由个人自理5%(原为8%)后再列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;人血白蛋白、人丙种球蛋白及部分中成药注射剂(详见下文)由个人自理10%后再列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;《药品目录》中的部分药品有个人自理比例备注说明的按备注规定执行。
     个人先自理10%的中成药注射制剂:刺五加注射液;注射用脑心康(冻干);丹香冠心注射液;丹红注射液;红花注射液;苦碟子注射液;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;注射用银杏叶提取物;舒血宁注射液(银杏叶注射液);银杏达莫注射液;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;灯盏细辛注射液;灯盏花素注射液;注射用灯盏花素;冠心宁注射液;疏血通注射液;天麻素注射液;祖师麻注射液。
    2010版《药品目录》电子版详见附件。浙江衢化医院医保咨询及投诉电话:0570-3617599

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:0570-3617271

客服咨询电话:0570-36172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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