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保险

Medical Insurance

柯城区在校生医疗保险政策

时间: 2011-12-22
来源: 浙江衢化医院
点击: 5100

柯城区在校学生医疗保险政策

    2011年8月柯城区“新农合”和“城镇居民医疗”两险合一,构建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。从9月1日开始,在柯城区辖范围内的市属、区属学校学生不再按城镇、农村户籍划分,全部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。参保缴费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,城乡学生 同缴费标准、同医保待遇。

一、参保对象和范围

柯城区辖区范围内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的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、高级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等技术学校和普通高校的在册学生。

学生参保不设“门槛”,即参保即享受。

二、参保时间及办理方法 

每年的9月1日至9月15日持户口本或医保卡到所在学校(幼儿园)办理参保缴费。

三、缴费标准:

学生个人缴费每人每年 80元,政府补助210元。

免缴对象:低保户、重度残疾(一、二级)人员,个人不需缴费,政府全额补贴。

四、享受待遇时间及方法:

从2011年 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止。

五、医疗保险待遇标准:

1、住院起付标准:年度内多次起付标准。三级医疗机构500元,二级医疗机构300元,一级医疗机构200元。特殊病种门诊年度内一次起付标准300元。

2、转外自付比例:省内定点医疗机构5%,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省外医疗机构15%。

3、一年缴费80元,可以享受以下待遇

保障项目

待遇范围及标准

年度最高保障额度

报销办理方法

1、 普通门诊待遇

 

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按30%报销(实施药品零差价的医疗机构按35%报销);在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就诊的按 25%报销。

300元

刷卡实时结算

2、 意外伤害待遇

自付50元,按80%报销。

6000元

不能刷卡结算,凭发票等材料到社保局办理。

3、 住院待遇

起付标准以上至20000元70%;

20001元至40000元75%;

40001元及以上80%。

儿童白血病、先天性心脏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,按80%比例报销。在省内非定点或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,享受一般在校生医保待遇。

18万元

市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刷卡结算;

异地就医凭发票等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结算。

4、身故残疾保障待遇

 

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死亡的,给付死亡保障金3万元;因遭受意外残疾的,按残疾等级给付残疾保障金。

3万元

不能刷卡结算,凭材料到社保局办理。

5、校方责任险待遇

为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或安排的校外活动时提供保障

20万元

不能刷卡结算,凭材料到社保局办理。


 父母单位有医疗补助的学生,首先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,不参加的,单位原则上不予报销。学生产生医疗费后,先办理在校生医保报销,对核准报销以外的医疗费,凭区社保局结算单,按各单位的规定办理医疗补助,其医疗费用的报销总额不得超过符合政策范围报销医疗费用的100%。

联系电话:3047056 3047076  3038672 3038673      

 地址:市区县学街15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柯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

  二○一年八月三十日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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