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价格
Medical Price
医保服务
衢价工〔2013〕89号
关于公布实施衢州市市级公立医院
综合改革医药价格方案的通知
市级各医疗机构:
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衢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衢政发〔2013〕85号)文件精神,按照“总量控制,结构调整” 的总体思路,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衢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价格方案。现将方案公布如下:
一、改革的范围
本次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范围是衢州市直4家公立医院(衢州市人民医院、衢州市中医医院、衢州市妇幼保健院、衢州市第三医院),浙江衢化医院及其他医院可参照同步执行。
二、改革的原则
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目标是破除“以药补医”机制,建立新型补偿机制。改革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总量控制,结构调整。以2012年药品差价为基数,按药品差价95%的总量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范围为诊查费、护理费、治疗费、手术费、床位费等五大类。
(二)医药价格联动,实施差别化调整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在所有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前提下实施,并根据医师职级、医疗技术特色等情况实施差别化调整,体现高端医疗服务价值,优化结构,衔接区域价格水平。
(三)与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。医药价格政策调整与财政、卫生、医保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,合理控制医药费用,不增加患者基本医药需求的实际费用负担,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,提高群众满意度。
三、改革的主要内容
(一)实行药品“零差率”销售。市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实行按进价“零差率”销售。
(二)调整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,实行最高指导价格管理。
1.诊查费(含挂号费、药事服务成本):普通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0元/次,专家门诊诊查费调整为:副高15元/次、正高17元/次、省级名老中医28元/次、国家级名老中医58元/次。方便门诊诊查费调整为3元/次。住院诊查费调整为15元/日。其他诊查费作相应调整。
2.护理费:特级护理调整为5元/小时,等级护理调整为20元/日,精神病护理调整为28元/日。其他护理费按日计费的按等级护理费的调整差价额调整,按次计费的按特级护理费调整幅度调整。
3.治疗费(包括病理检查、精神心理卫生检查、康复检查评审收费):治疗项目原则上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30%。口腔科治疗、血液及淋巴系统治疗、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10%。放射治疗、血液透析、血液滤过、连续性血液净化、血液病毒灭活等项目价格不作调整。
4.手术费(包括中医特有诊疗项目):口腔手术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15%,麻醉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45%。其他手术项目根据手术的难易程度,按照卫生部门确定的手术分级标准,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,具体调整幅度为:一类手术上调25%,二类手术上调32%,三类手术上调37%,四类及以上手术上调45%。
5.床位费:暂不作调整。
6.检查费、检验费、大型仪器治疗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不作调整,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
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(详见附表)在衢州市物价局、衢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(网址:http://price.qz.gov.cn/、http://www. qzwsj.gov.cn/)。
四、本通知自2013年12月31日24时起执行。各医疗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,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法规,着力提高服务质量,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,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,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,合理疏导各种矛盾和问题,确保改革顺利实施。
附表:衢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
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抄送:省物价局,省卫生厅,市府办,市发改委,市财政局,市人力社保局。
衢州市物价局 2013年12月3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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